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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4章 送死人选


  鬼子身高之所以那么低,原因前面已经说过了,那就是吃了上千年的素。直到明治维新后,伊藤博文才在日本第一个吃牛肉,并发现了和牛这个著名品种。

  但当时变化并不剧烈,直到二战鬼子在拼刺上吃了太多亏,官方才痛定思痛,下令全民喝牛奶吃肉增高的。这不是为了外表脸面,而是实用性出了问题。要知道,当初那些没受过训练的农民组成的北方民兵都能和训练了多年的老鬼子拼刺拼的有来有往,实在太打击人了。

  很多都说老鬼子厉害,但没看到人家训练了十年八年。可华北的民兵呢?才丢下锄头不久,就能靠着身高优势,和老鬼子拼得有来有往。就算老鬼子略占上风,都算鬼子吃大亏。毕竟,培养一个老鬼子成本非常高昂。就像这个年代的欧洲,十几年培养一个骑士,结果和对方农民打得旗鼓相当。这结果,会让人吐血三升的。

  火枪在英格兰取代长弓,也是这个原因。实际上,长弓射程和威力超过火枪。但长弓兵训练成本高,一个长弓兵训练十几年,把脊椎柱都练弯了。结果,人家对面一个训练了两周的火枪手新兵,就和你打得旗鼓相当。长弓兵死了难补充,火枪手再抓点农民训练就行……

  而身高臂长的优势,在第一次鸦一片战争中的镇江战役中也非常明显。镇江保卫战中,清军守军将士多半不是被火枪打死的,而是被刺刀捅死的。

  那时候,英国已经完成工业革命,国内人民生活富足,营养充分,士兵自然都高大强壮。而清朝那时候正处于黑暗时代,到处是面黄肌瘦身材矮小的百姓。就算是守卫镇江的旗兵,身高也很一般。就算他们练了武艺,可面对英军的长人长臂的刺刀阵,也只能饮恨。

  当然,这个年代的瑞士人就比较鸡贼——我身高不够,可我用五六米长的超长长矛,用武器弥补身高和手臂的缺点……

  靠着超长的长矛,瑞士人在野外拼刺中,往往无往不利。但后来大家又不傻,都开始学瑞士人了,都改用很长的长矛了。然后,瑞士人的优势降低了。虽然还很厉害,可也不是占绝对优势了。

  然后,马林这边更鸡贼,普及使用火枪。你长矛再长,也长不过火枪的射程。所以,使用超长长矛的瑞士雇佣兵,渐渐被淘汰了。就算没有马林,也会被原本的德意志雇佣兵用火绳枪淘汰。

  ……

  就在春耕即将结束的时候,法国加莱城,发生了大事——一名叫威尔逊的英格兰商人和另一名叫詹姆斯的的英格兰商人,两人双双被杀死在加莱城的家里。而且,全家都遭了毒手,无一人幸免……

  这种灭门案性质很恶劣,而且一出就是两起,顿时引起轰动。这时,英王爱德华也对法国方面提出了抗议,认为法国官方没能保护好加莱城里的英格兰侨民。然后,爱德华表示,打算派出使者前往加莱城帮助调查此案,并安抚城里的英格兰人。

  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对于英格兰人想要插手查案,是一百个不乐意。但是,此时城里的英格兰人的确人心惶惶,需要人安抚。

  所以,弗朗索瓦一世同意英格兰方面派出使者来安抚城里的英格兰人,以免产生恐慌情绪。当然,若是能把这些英格兰人都带回英国就更好了。

  加莱毕竟被英格兰统治了一百多年,城里英格兰人很多。虽然当初被法国攻克后,很多英格兰人选择了回国,可还是有不少人留了下来。就算法国努力增加法国人的数量,可加莱还是有近半的居民是英格兰人。

  因此,想要保证加莱城的稳定,那些英格兰人也是要安抚的。所以,弗朗索瓦一世允许爱德华派出使者帮忙安抚。但是,不允许使者插手查案。

  而爱德华本来也没想过真要插手查案,毕竟,作案人就是他派去的。他所要的,只是把那个倒霉的使者送到加莱城里就行……

  所以,爱德华同意了弗朗索瓦一世的要求,但要求可以旁观查案结果,以尽到保护民众的本分……

  其实爱德华都没想讨价还价,但那么听从法国人摆布的话,是个人都会觉得有问题的。所以,他故意提了点小要求,迷惑大家。

  而法国人显然被迷惑了,允许了英格兰人旁观查案,但不许插手。就这样,英格兰获得了向加莱城派使者的许可。

  然后,爱德华挑选了一个叫鲁宾逊的倒霉蛋,前往加莱安抚城里的英格兰人,并旁观查案结果。

  鲁宾逊是爱德华的反对者,是康沃尔郡的一个老牌男爵。这货并不是都铎王朝余孽,所以当初没有被爱德华大清理时杀掉。

  但爱德华登位后,鲁宾逊因为和爱德华在很多事情上看法相左,所以就成了爱德华的反对派。

  一般情况下,爱德华倒也能容忍他。可是,去年的时候,这家伙居然包庇窝藏了一个都铎王朝的重要余孽。那人叫马奎斯,是鲁宾逊以前的好友,曾经也是个男爵,两人在亨利七世时期是同事,关系很紧密。甚至,两家差点联姻。

  但爱德华推翻了亨利七世后,鲁宾逊中立,逃过一劫。而马奎斯,则带着全家逃离了英格兰,流亡去了法国。后来,奉都铎的玛格丽特和玛格丽特的假儿子亨利为主,并积极策划参与颠覆爱德华统治的活动。

  马奎斯曾经也是康沃尔郡的男爵,自然被派回家乡活动。去年的时候,因为担心英格兰从背后偷袭法国,路易十二在派人去威尔士策划起义的同时,也派遣马奎斯潜回康沃尔郡策划暴动,以拖住爱德华。

  当时,马奎斯就悄悄地住在了鲁宾逊的乡下庄园里,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四处找人活动,蛊惑大家反叛……

  但威尔士叛军首领的意外被擒,导致马奎斯的反叛事业还没开始就破产了。无奈之下,马奎斯只好趁夜上了渔船,偷渡返回了法国……

  后来,这事无意间被爱德华的手下密探得知。不过,密探没有得到具体的情报,也无法给鲁宾逊定罪。但是,此后,鲁宾逊在爱德华心里,就被打上了“反贼”的标签。虽然,鲁宾逊没有直接参加反叛,但收容反贼,并任由反贼四处联络造反,就算得上是反贼的同谋了。

  但爱德华没有证据,只好先把鲁宾逊从康沃尔郡郡守的位子上换下来,将其调到伦敦的外事部门养起来。

  要知道,郡守可是地方绝对的实权派。如果郡守参与反叛,成功率是很高的,后果也很严重。

  爱德华把鲁宾逊男爵调往伦敦,担任外交大臣霍华德的副官,名义上是升官了,但却没有了实权。毕竟,当地方的诸侯和给大臣当副官,两者的实权差距很大。

  鲁宾逊对此也有怨气,然后,经常在官方会议中给爱德华找茬,让爱德华非常恼火。

  正好,这次需要一个贵族去加莱送死,爱德华就想到了鲁宾逊这个倒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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