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张熹死了
不知道是谁先动手的,张熹家的逃荒亲戚和伙计,与袁锦家的伙计还有看热闹的民众都动起手来,一时之间,张飞打岳飞,打得满天飞,有人鼻子被打出了血,有人头上被打了一个包,有人手臂骨折,有人被扯烂了衣服....,场面混乱不堪。
几个衙役从县衙里冲出来,及时制止了几方的打斗,将这些出手打架的人都带到县衙大堂跪着听候发落。
张家粮店伙计打死人的消息马上在县城传开,因为参与打架的人很多,有的是张熹家逃荒来的亲戚,有的是围观群众,也有袁锦药材行的伙计,这些人在县衙大堂跪了黑压压一大片。
打架的人多,涉及各自的亲戚、家人、朋友当然就更多,这些人将县衙大堂外面围得水泄不通,群情激愤,强烈要求惩治打人凶手。
谁是打人凶手?有人指认张家伙计,有人指认袁记药材行伙计,也有人指认看热闹的某人。
县令余慈孝对灾年发生聚众斗殴事件非常重视,何况还是一桩人命案件呢。当即升堂审讯。
案件发生在张家粮店门外的大街上,目睹事件全过程的人很多,案件审理就显得比较简单。余慈孝很快就将案件审理明白,秉公执法,判张学东为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对肇事人是不用判刑的,但袁家二大爷也不属于“应捕杀的恶逆之人”,张学东拿出“烧埋钱”给死者家属就算完事。
听完判决,袁锦也认为余大人判张学东过失致人死亡无可争辩,问题是,张学东应该补偿袁家二大爷多少烧埋费才合理?
袁锦提出,别看我二大爷这个样子,人老了都这样,不好看!其实我二大爷是个秀才,命价理应比一般的人要值钱一些。
众人一听死者是秀才,都不免唏嘘,秀才老了病了遭灾了,看起来与旁人也没有什么差别。这个年代,秀才非正常死亡,其命价自然比一般人的命值钱一些,但秀才的命到底值多少钱,余慈孝也很茫然,因为他手里并没有赔偿秀才命案明码实价的依据。
张熹也赶到了现场,听了袁锦的话则不以为然,说让张学东赔偿死者的“烧埋费”是应该的,张学东是他侄儿也不假,但张学东今年遭了重灾,房屋田地都被洪水淹没,家徒四壁,他们全家是逃难到我家的,没想到今天遭此横祸,张学东认罪认罚,但无钱赔偿,请求县令宽限几年,有钱了再兑现。
任何时代都会出现认罪认罚但无钱兑现的问题,张熹从容不迫说这种话,是伸手不打笑脸人的意思。
但所有人对张熹的辩解都心知肚明,犯事的人只要将现在躲过去,至于以后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兑现都是浮云。更别说张学东还是一个外地逃荒来的,到时在哪里去找他?张熹替张学东推脱责任的意图大家全都明明白白。
张熹平日蛮横,得罪的人不少,被打的和看热闹的人中就有对张熹积怨很深的人,张熹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出现在县衙,又不合时宜的替张学东说话,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张熹身上。张学东倘若对死去的人不兑现,他们自己被打伤的汤药费也会没有着落,那些围在县衙大门外的民众全都哄闹起来,大声嚷着,县令秉公执法,张学东打死人应该由张熹承担责任!
啥?张熹傻眼了,侄儿闯的祸怎么会由伯父承担责任,烧香引出鬼来了吗?
今天张熹如果不出面,看热闹的人有可能想不起他,想不起张熹,自然就不会将张学东与张熹联系在一起,想不起他,矛头就一定不会对准他,但张熹又怎么知道,烧得通红的那块火炭会掉在他的脚背上呢?如果早知道,打死他,张熹也不会露面。
一个嗓门大如洪钟的壮汉吼着,张学东不仅仅是张熹的侄儿,还是张熹粮店的伙计,我们都看见的,张学东每天都在张熹粮店上班,他天天在店里扫地抹桌子搬运货物,他做的事比其他伙计做的事还多,粮店的伙计打死了人,粮店老板就应该承担责任。
话音一落,另外一个男人也大声附和,说我就住在张熹粮店隔壁,我可以作证,张学东天天都在张熹粮店上班,他就是张熹粮店伙计。
张熹一听赶紧否认,说张学东在店里做事,是他自愿的。
余慈孝想想,问张熹,你说张学东不是你店里的伙计,他不是伙计怎么会天天到粮店上班?唉!这种推论无论哪个时代都会出现,比如,林月前世曾经发生过一件轰动社会的事,一个人跌伤了,另外一个人做好事,将跌伤的人送到医院,但跌伤的人却诬陷做好事的人是肇事者,法官判案的时候也是这么问的,你没致人跌伤,为什么要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
虽然两件事时间差了几百年,原来前世的法官和今生的县令判案推理如出一辙,说法都是一样的。
张熹赶紧申明,说余大人如果硬要判张学东是我粮店的伙计,我自己也是没有钱的,我买曹家的粮都是打欠条的,有县衙的表扬信为证。
张熹话一说完,门外一个穿长衫的人义愤填膺,用手指着张熹,说你欺骗县令,你高价卖粮给那些粮商,你至少赚了一百多两银子。
余慈孝一听张熹高价卖粮?就警觉起来,高价卖粮,哄抬物价,是灾年打击的重点,穿长衫的人理直气壮揭发张熹卖高价粮,再看张熹躲闪的眼神,余慈孝就知道他卖高价肯定是事实。
余慈孝问穿长衫的人,你说张熹卖高价粮有证据吗?谁买了他的高价粮?
穿长衫的人说,我大伯就买了他的高价粮,价格是灾年前粮价的五倍。
余慈孝将惊堂木在桌上重重一拍,厉声质问张熹,县衙已经贴出布告,粮食价格不得超出灾年前的三倍,你怎么能用五倍的价卖高价粮呢?你说老实话,是否高价卖粮?
张熹没想到侄儿误伤死人会牵涉他高价卖粮的事,惊骇的冷汗直流,他知道,倘若县令坐实了他倒买倒卖,哄抬物价的事实,这是比他侄儿过失打死人的事还严重,张熹就会面临下狱、判刑或更重的处罚。
张熹浑身冰凉,赶紧向余慈孝作揖,说我愿意代侄儿张学东对死者进行赔偿。
余慈孝见张熹突然改变态度,心里马上就明白张熹的用意,他情愿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经济赔偿,也不愿意暴露和承认自己高价卖粮的事,高价卖粮一旦坐实,这块火炭掉到脚背上,自己会伤得更重,孰轻孰重,他心里明镜似的。
余慈孝也认为,不管怎样,将眼前的问题解决了才是当务之急,其他事情以后再说,就应允了张熹的请求。
有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事情就很容易处理了,因为袁锦的二大爷是秀才,秀才命贵,所以张学东赔偿给袁家死者家属“烧埋费”一百两银子,张熹粮店的伙计打伤民众十五人,根据每人的伤情,给伤者一两至二两银子的汤药费,张熹和张学东在具结书上签了字,张家账房先生拿来银子,当场兑现。
袁锦安排人将他二大爷的遗体安置好,十几个被打伤的民众拿了银子就去买药治伤,张熹和张学东在家人的陪同下,黯然神伤回到张家湾的家。
张熹没想到,刚刚赚到手的一百多两银子,被自家侄儿过失致死的烧埋费和打伤人支付的汤药费全都消耗完了,张熹低垂着头,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袁家二大爷老年多病,早就该死了,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要死在他的粮店门前,死了才知道,原来这个老头还是个秀才,他被袁家二大爷坑了呀!自家侄儿致人死亡,他却被迫为侄儿赔偿银子买单,这是被自家侄儿坑了呀!原本卖粮只是卖给做生意的朋友,这是很隐秘的事,今天却被朋友的亲戚出卖,差点被抖搂出高价卖粮的丑事,这是被朋友坑了呀!买卖粮仓粮食的事原本就是曹家和张家双方的事,县衙凭什么要写那封表扬信?还将自己买粮的价格公之于众?他这是被县衙坑了呀!
这么多年来,张熹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但现在却发现有一只无形的手在他眼前挥舞,现银没有了,还欠着一张天价欠款,而且高价卖粮的事早晚会被县令查到,躲过了初一很难躲过十五,近段时间发生一连串的事令他急火攻心,张熹又惊又怕,突然两眼一黑,嘭的一声重重跌倒在地上。
张学东知道自己撞了祸,自知对不起伯父,但自己又无力为伯父解忧,只好向张家告辞,带着全家老小回老家去了。
张熹家里的亲戚们见张学东走了,又见张熹病倒了,大家都是出来逃荒的人,没有办法帮助张家,只有自己离开才能减轻张家的困难,所以,亲戚们都向张家告辞,离开了张家,又一路逃荒要饭回老家去了。
张熹倒地后就再也没有起来,郎中说他得了痰疾,痰疾是什么疾?痰疾其实就是脑出血,张熹是个喜怒无常的人,喜怒无常的人情绪很容易激动,情绪激动再加上身体里原本潜伏的病症,就很容易引发脑出血。张熹脑出血是早晚的事。这次侄儿张学东意外失手致人死亡,他又将刚刚赚到手的银子为别人的失手买了单,再加上这段时间,大儿子张思文意外死亡对他的打击,二儿子张思吉从军后生死不明,想起家里发生的这些令他恼怒和忧虑的事情,他再也支撑不住精神和生活的双重打击,一股黑血终于冲破了脑血管。
三天后,张熹死了。
袁锦为二大爷买了一块墓地,将他二叔葬在了仓西县,二大娘要回老家,袁锦在曹家驿站租了一辆马车,那一百两银子的烧埋费,袁锦原封未动拿给二大娘,还送了一些粮食和种子,以及一些大半新的衣物,将马车装得满满当当。
二大娘带着儿子女儿回老家去了。袁锦的二叔近七十岁,身体一直多病,拄拐多年,如果不是发生意外,他二叔很有可能熬不过今年冬天就会死去,没想到发生意外,二叔死了,却为他的家人挣了一百两银子,二大娘将这些银子拿回老家,建房置地过日子也是足够的了,不敢说这是因祸得福,只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埋了张熹以后,他买粮和粮仓打的欠条约定三个月期限到期了,林月叫陶学奎找张熹家要银子或办理张家湾土地手续,张熹死了,陶学奎只能找到张熹娘子,张熹娘子从来没有处理过这么重大的事情,找来张家有威望的族人商议,族长看了欠条,看着欠条上县令余慈孝和张巡检的签字,他知道张家湾的地是保不住的了。张家现在没有银子,张家湾的地又是之前就抵押了的,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还有县衙的担保,这是铁板钉钉的事,无力回天了。
张熹娘子听说张家湾的地被抵押了,除了掩面哭泣,别无它法。陶学奎很快办理了张家湾三百亩地的手续,从此,张家湾的地不再姓张,而是姓曹了,严格来说,是姓林了。
林月对地契上写的曹家文的名字只能撇撇嘴,因为她的性别是女人,所以哪怕曹家的人从来没有参与过这些操作,但最后这些土地还是只能姓曹而不能姓林,她的心里有千万匹草泥马在狂奔。好在曹家现在也是她的家,地契上是谁的名字无关紧要。
再说,林月没有几年活头了,张家湾土地姓曹还是姓林,都是身外之物,写什么名字都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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