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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呸,用你补偿?:败家行为


第21章

  只不过,这一次究竟要怎么把主角光环打碎,宋玉现在尚且没摸到头绪。

  这次跟那种有一对主角的世界不一样。

  原着也不是讴歌爱情的。

  刘富贵他是个重生种田文的男主角,小说几乎全篇都在重点讲他如何发展事业,如何装逼打脸那些看不起他的人,又如何屡遇贵人事事顺遂。

  并没有能跟他并肩而立的女主。

  人家是匹孤狼来着。

  纵然后期的时候有几个红颜知己,那也都跟爱情沾不上边儿。

  所以想同前头两个世界一样,靠扯断男女主之间的羁绊,让两位主角自己搞死自己这一招已经不好用了。

  事业型男主该怎么毁掉?

  答案肯定是毁掉他的事业。

  想到这里,宋玉不禁轻抚额头陷入了沉思,刘富贵现在、都被折腾成这副惨不忍睹的模样了,气运同样散掉绝大部分,这主角光环怎么还纹丝不动?

  这么硬的?

  没道理吧,气运和光环相辅相成,男主的气运就剩个底儿了,光环却连个裂缝都没有?

  这合理么?

  显然不合理。

  一定是她忽略了什么。

  突然间,宛如被一道“闪电”劈中脑阔,宋玉一言难尽地拍打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行吧……原是我犯傻了。”最不该忽略的一个东西被她忽略了。

  微微蹙着眉,从衣领里掏出那颗还没小指头大的珠子。

  就是颗再普通不过的红色珠子罢了。

  材质看起来似玉非玉,颜色还挺暗沉,极为不起眼。

  捏在指尖能感受到里头蕴含着些许灵气,这点儿灵气放在修仙界根本不够看,但在无灵世界里、便成了可遇不可求的天材地宝。

  这么个不入流的小玩意儿,也难怪她之前会抛诸脑后了。

  真看不上眼啊。

  定睛看了一会儿,宋玉垂眸自嘲一笑。

  “特喵的,我竟然也有犯蠢的时候。”若是早知道男主的光环跟这个小玩意儿息息相关,她何必在这犄角旮旯的小山村蹉跎了将近一个月?

  直接把刘富贵崛起的金手指毁了,再把方桂花的仇人全干死就能走了撒!

  蠢啊!

  笨呐!

  自我鄙夷啊!

  想通了问题所在,宋玉不再耽搁。

  手上用力,作势要把这破玩意儿给捏碎拉倒。

  眼瞅着一个宝贝就要被挫骨扬灰,绯红总算看明白了什么,当下就急了!语调都比平时高出两个度来:「宿主!宿主您要干什么?住手啊!」

  宋玉:“?”

  “捏碎它啊,还能干什么?”

  现在只要把这东西毁掉,她敢百分百确定,男主脑瓜子上的主角光环必碎!没了灵气空间这个金手指,他刘富贵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绯红:「……」

  绯红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用一种极为心疼的语气劝道:「宿主啊,我知道您富得流油,看不上这珠子,但您也不能糟蹋东西啊!」

  「在您眼里不值一提的物件儿,对这个世界来说还蛮重要的。」

  宋玉一愣:“重要?”

  「对啊,您不妨想想原着剧情啊宿主,男主靠着这颗珠子种出来多少蕴含灵气的农作物,这些农作物又进了多少人的口腹?」

  「或直接或间接地改善了多少人的体质,延长了多少人的寿命?」

  「您都不考虑一下,直接就要毁了?」

  宋玉:“???”

  “不然呢?”她的疑惑理直气壮:“旁人的死活干我屁事?便是这个世界即刻崩坏,你倒是猜猜我会不会眨一下眼睛?”

  绯红:「……」

  绯红:「!!!」

  不愧是你!

  想到宿主现在可能仍旧处于病情不稳定的状态,绯红换了套说辞来进行劝解:「宿主,我明白您是想把主角光环打碎,您看这样行不行?」

  「您把这珠子绑定到别人身上试试看呢?」

  兴许就可行呢?

  「若是这招行不通,您再捏碎也不迟啊。」

  宋玉:“……”

  emmm,倒也……倒也不是不行?

  “那就,试试?”反正也不过是试一下而已,不差这点儿时间。

  绯红说完之后,就眼巴巴的在那等着。

  此时听到自家宿主同意下来,它才算是把心放回到了肚子里,咋说呢,绯红一点儿都不可怜刘富贵这个垃圾的男主。

  它只不过,自认是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统子。

  这等宝物若是被这么儿戏的毁掉,它会觉得十分痛心。

  能种植灵植、能养牲畜能养鱼……绑定者还可以随时进出,这不就等同于一个微型芥子空间么?不比丹药秘籍之流价值高多了?

  自家宿主看不上眼,不代表别人也看不上眼啊!

  ……

  正房靠右边的屋子里,十一岁的方兰花正在看书。

  从那很久都没有翻动一下的书页来看,这孩子显然书看得很是心不在焉。

  一张被养回些肉的小脸儿上表情有些凝重。

  这凝重之中又夹杂着些许对生活、乃至于对自己人生的迷茫,一双大大的眼睛里所蕴含的情绪,有着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复杂晦暗。

  她在,一直都在。

  从始至终她都在!

  偏房那边每天饿肚子的时候她在……

  金媒婆被姐姐抓回来的时候她在……就连前些日子院子里进行那场堪称恐怖的厮杀时、她还在。

  方兰花低下头看着自己微微有些发抖的手。

  嘴巴下意识抿得紧紧的,倔强地将两只手交握在一起,企图克制住这种从生理层面上表现出来的恐惧。

  她是人,是人就会害怕。

  连大人尚且会恐惧到魂飞天外,她见到那样的场景,又怎么可能淡然处之?

  方兰花知道自己不该因为好奇向窗外投去那一眼。

  “姐姐”也曾明确告诉过自己,她会杀掉那些仇人,如果自己害怕,那就不要看,老老实实待在屋子里学习锻炼就好。

  可是……

  好奇心这种东西不是靠自制力就能控制得住的。

  外面的惨叫声声声入耳,方兰花又怎么可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所以,那天夜里……她将窗帘掀开了一条缝隙,向外头看了过去。

  一眼,就那么一眼。

  心神俱震之下她连呼吸都被吓得停滞,浑身瘫软地滑倒在地,拼了命的捂住嘴巴,才能让自己不要惊叫出声音来。

  那样的场景……让她连着做了很多天的噩梦。

  可是“姐姐”知晓之后。

  却很平淡地说了一句:“会觉得恐惧是正常的,但你必须克服这种恐惧,强者不该惧怕这世上的任何东西。”

  “姐姐”还告诉她。

  想自由的活在人世间、想不受任何人欺凌,就必须变强,仅有自保的资本还不够,还要有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能力。

  方兰花对这些话一知半解。

  她不知道,到底需要变得多强大才能凌驾于所有人之上。

  这些日子,她光是克服恐惧就已经耗费光了所有的力气,却收效甚微。

  每次当回想起当时的那个画面,还是会控制不住地心跳加快,手脚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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