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呸,用你补偿?:您当我没问
第26章
刘大美一身伤痕一身血。
听到动静后瞬间转头,下一刻、她持鞭的手僵住,脸上的表情也僵住,一双眼睛瞪得老大,嘴巴微张,显得脸上的伤口都格外狰狞了几分。
她这是被突然出现的人给吓到了。
等看到了警察身上的制服,刘大美忽然像是被烫到一般,猛然丢掉手上的鞭子。
慌慌张张地开口企图解释:“不……不,不是这样,不是……人不是我杀的……”
可警方根本就不敢放松警惕。
齐齐把枪口对准她,口中厉声喝道:“不许动,别动!双手抱头趴下!”
等人趴下了。
肖队长小心翼翼地移动自己的脚步,走到刘富贵身边之后,伸手试了试他脖颈的脉搏,连着试了好几次,才面色难看地放弃了。
“死了……”
身体还是温的,显然刚死没有多久。
他们若是早来些时候,这人说不定还能救回来。
肖队长正暗自内疚呢。
新人小姜忽然一屁股跌坐在地,手中枪械都差点儿由于惊吓走了火,惊叫道:“啊!!!……队、队长!!!”
他声音尖利而且带着颤音,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怎么了?”
“队、队长你……你你你、你们看那边!呕!我……呕,我不、不行了……”
三个老刑警将视线移过去。
那么强大的内心,愣是被眼前的恐怖场面惊得打了个哆嗦,觉得背脊发寒!只见那边的白雪已经被染红,地上胡乱摆放着两具尸体和零碎的身体组织。
其中一具尸体看起来还算正常。
但另一具……
身体残缺不说,还被开膛破肚,腹腔的器官裸露在外……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饶是肖队长这种老刑警,见到此种如人间炼狱一般的场景,也禁不住面色发白,胃中开始翻江倒海。
再恶心的现场他也看过,但无论哪一次,也不像现在这么……
这么……
这么凶残暴虐,堪称酷刑现场!
不用再排查了,金凤霞必定也是死在这间院子里的。
就算没有仔细勘验现场,他也敢下定论。
金凤霞的尸体是被分尸的,队里早就把凶器分析出来了,电锯和利刃!
而此时,那沾染了肉末和骨头渣子的电锯,还有几把染血的砍刀,就那么大喇喇的被随意丢在一边,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太显眼了实在是。
灭门惨案?
必须得把人带回去好好审审。
还有这村里的村民也得仔细调查一番。
这间院子里发生了这么血腥的案件,村民就算隔得远,怎么可能一点儿声音都没听到?更不用提还有人曾经来这边找过。
可肖队长回头看了看门口那已经被吓晕过去的村长。
又打消了村长可能知情的念头。
这案件办到现在,依旧扑朔迷离,还有太多的谜团无法解开。
……
方家宅子被拉起警戒线,不允许村民靠近。
这场发生在山村里的血案,由于有个目击者老村长而闹得沸沸扬扬。
而此案唯二的幸存者刘大美和疯掉的刘小福,也被戴上两对银手镯带回了警局。
甭管最后的调查结果是什么,警方从刘大美的口中又能挖出什么,都跟宋玉没什么关系了。
虽然是罪魁祸首,她却没有一丝半点儿心理负担。
在警方来之前,就已经带着妹妹永远地离开了禾县。
绯红本以为宿主会把刘家人全都杀光,没想到她竟然会留下了两个活口,不仅留下了活口,还留下了刘大美这么个能说话的隐患。
宿主难道就不怕事情败露么?还是说她根本就不在乎警方会不会知道真相?
踌躇片刻,绯红牌儿「十万个为什么」临时上线。
它纳闷儿道:「宿主您为什么不杀掉那两个小的?是觉得他们罪不至死么?」
宋玉嗤笑一声:“想什么呢?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会有那种菩萨心肠?
在她这里永远都不会有罪不至死这四个字,想杀就杀,管他该死不该死。
“我只是忽然觉得,生不如死、苟延残喘地活着也未尝不可啊。”一个残一个疯,身上又背着人命,就算被关不了几年,也注定一辈子生活在社会底层。
会比前世的刘富贵还要穷困潦倒。
弄死干什么?
就让他们这么活着遭罪吧。
绯红:「……」
绯红被噎住,良久后又问:「那、那您难道就不怕刘大美把所有的事情都跟警方交代么?您会被全国通……通……额,您当我没问。」
它话都还没说完呢,就见自家宿主从容不迫地吞了颗丹药。
面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化,很快就从一个长相秀气的村妇、变成了一个明艳大气的美人,连身高骨架都随之调整了。
就不说相不相像吧……只能说,毫!不!相!干!
它家宿主现在就算打禾县警察局门口路过,也不会有人会把她跟方桂花联系在一起,这是多么无解的杀人越货神器啊!
绝了!
宋玉伸手摸了摸自己的新脸,笑眯眯地问道:“小绯红你刚才说什么?”
绯红:「……」
「没说什么,宿主,我刚才在给您比666!」
6翻了!
它差点儿都忘了,宿主她是个挂逼!
身上带着移动宝库,换脸这种事情,简直easy到根本不值一提。
“是么?那你也别光顾着给我喊什么666,干点儿活儿吧。”
低头看了看老实待在自己身边的方兰花,宋玉笑了笑后继续道:“通过你的程序给我查查,找到一对已经身故,身份却没注销掉的姐妹。”
“年龄大差不差就行,但一定要保证举目无亲。”
只要身边没有亲人,冒认身份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她准备在这个世界稍微待上那么一阵子,看看能不能再养出一个合心意的小号来。
绯红:「……」
额,emmm,您倒还真是不见外哈,我亲爱的宿主?
「行、行吧。」
左右之前都已经违规给刘富贵传输过记忆了,现在不过是查点儿东西而已。
洒洒水啦。
查!
查特喵的!
……
冬去春来。
四季轮转。
南方某个海边小城,改头换面的宋玉带着妹妹生活在这里、已经是第十个年头。
二十一岁的方兰花,已经长成了大人模样。
表面上出落得亭亭玉立。
但有句老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跟在一个精神病身边,潜移默化之下,方兰花难以避免地就会把宋玉身上的某些病症给学了去。
当然了。
普罗大众所认为的好处也是有的,且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所体现。
首先就是衣食住行处处不用发愁,无需为生计奔波劳碌,还能接触到别人穷极一生都接触不到的修仙秘法。
其次,那就是学业问题。
方兰花脑海中的那些知识,能碾压普世绝大部分人,从小到大跳级多次,十七岁那年就已经大学毕业。
方兰花本人没有意愿继续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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